不知不觉间,一整块肉就都下了肚子,众人都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,看着空空如也的碗眼神哀怨,怎么就没了呢?
“天啊!这红烧肉简直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,没有之一!”
“是啊是啊,我也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!”
“突然后悔唐家私厨还在的时候没有去吃了。”唐绍言的厨艺肯定是传自他的父亲,唐父之前开着唐家私厨,可他们都不曾去吃过,主要是因为唐家私厨的价格不便宜,又是主打的药膳,他们都觉得药膳主要卖的还是补身的效果,味道肯定好不到哪里去。现在想来,真是不知道错过了多少美味,简直悔不当初。
“不知道绍言还不会把唐家私厨开起来?”他们真心希望唐绍言能够子承父业,把餐馆重新开起来,这样他们以后嘴馋也能有个地方打打牙祭了。毕竟蹭吃这种事,偶尔为之还行,如果天天去蹭就实在有些讨人厌了。
“我看悬的很,绍言马上就要上大学了,哪有空开店啊。”
“那不是还有他叔……”那人话说到一半,突然想起唐淮的身体,不由地叹了口气。
“不行!我得去四喜楼买一份红烧肉去。”四喜楼是离他们小区最近的一个大酒楼,价格有点小贵,但味道很好,基本上一直都是顾客盈门的状态,只有去四喜楼吃上一大盘红烧肉,才能解了他的馋虫。
“我也去我也去!”好几个人纷纷响应,一起急匆匆地向楼下走去,一边走还一边不着痕迹的将刚刚抓过肉的手指头塞在嘴里不停吸吮。
“那我去还碗。”等到众人都离开了,王阿姨才做贼似的拿着碗下了楼,去家里的电饭锅里盛了一大勺白米饭,装进碗里拌着吃。这酱汁可是好东西啊,要不是刚才人多,她真是连舔盘子的心都有了。
唐淮并不知道外面所发生的事情,他的心神也全都放在了餐桌上。
晚饭是很简单的两菜一汤,一碗红烧肉,一份西芹炒豆干,一碗番茄蛋花汤,有荤有素又营养,两个人吃是完全足够了的。唐淮平日是吃清淡的吃惯了的,对于荤菜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执念,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,视线总是不自觉地落在那碗红烧肉上,就好像有什么神奇的魔力一般。
“小叔,你多吃点!”唐绍言非常贴心的给唐淮夹了一筷子西芹,然后给自己夹了一块红烧肉。
一口下去,唐绍言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要升天了。在吃之前他就想过应该会很好吃,却没想到会是这么好吃!果然还是大口吃肉最爽了!
看着侄子吃的如此香甜,唐淮看着自己面前的西芹炒豆干就有些嫌弃了,只是他的身体情况摆在那,红烧肉这么油腻的东西,他肯定是不能吃的。
于是他只能夹了一筷子西芹送进嘴里,本以为会食不知味,岂料这西芹居然味道十分鲜美,而且还脆嫩多汁,一下子就勾起了他的食欲来了。接着他又尝了一口豆干,也不知道唐绍言是怎么做的,平时吃起来干巴巴的豆干,竟然变得绵软弹滑,而且还有一股独特的鲜甜味。
“绍言,这西芹炒豆干你是怎么做的?怎么会那么好吃?”唐淮忍不住问道。
“最后焖的时候我没有加水,而是放了点肉汤在里面,叔叔你放心,我加的不多,肯定不会增加胆固醇含量的。”唐绍言知道灵气是个好东西,他其实也想用灵力把西芹和豆干都处理一下,可是又担心叔叔的身体承受不住灵气的冲击,考虑再三后才只加了点肉汤在里面,希望肉汤里蕴含的些微灵气能够对叔叔的身体有所帮助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唐淮以为是素材里加了荤汤才调出了鲜味来,于是便继续吃了起来。
父亲做的红烧肉一直都是唐家私厨的招牌菜,不少老饕和食客都慕名而来,唐绍言的做法自然也是跟着他学的,从选料到加工到炒肉再到烧肉,全都十分细心。五花肉选的是连皮在内肥瘦夹花至少五层的,切成块后先用热水汆烫,再用冷水和料酒浸泡,然后无油干炒一遍以达到肥肉出油,瘦肉收紧,并增添其焦香味的目的。而让红烧肉能够变得软烂的秘诀是在最后焖煮的时候,放上一点香醋,松化肉质,使其更容易烧的酥烂。
在穿越之前,他做的红烧肉最多也只能做到父亲的八成水准,可如今这碗红烧肉,已经远远超过了父亲的手艺,并不是因为他的厨艺突然之间精进了多少,而是因为经过灵力处理过的五花肉,激活了其中含有的少量灵气,另五花肉的品质发生了改变,味道自然就变得更好了。
唐绍言对红烧肉的味道非常满意,总算是把他憋了多日的馋虫给解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