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越走越偏,远离尘嚣,声音与灯饰都越来越少。
港城寸金尺土,每一寸空间都想用得彻彻底底,在人流旺盛的街道,行人一抬头全是闪闪发亮的宣传灯箱与霓虹牌,妖媚地邀请着客人。越走越冷清,姚辞心中了然,这个速度最快的,本事却不怎么样,她又断得快,他便只能在外围试探性地追踪。
她再走两步。
姚辞深知自己的优势,她本身是妖,要嗅出灵师的方向并不难,反倒是她全无灵力,灵师要揪出她来,十分困难。
灵师对战这种事,听上去很高深残酷,说白了跟打游戏没差。
抢先手就占了优势,偷袭永远是上策,偷了血量,再肉搏以血换血就有优势,什么正义公平都不值一谈,只有胜负,惟有生死。
在和平年代,灵师真的有见血的素质吗?
她漫不经心地想着,脚步一点不慢,但一打眼过去,彷佛闲庭信步,全然不像在跟踪谁。
做坏事是世上最需要厚脸皮的事,你越做得自然,别人就越不会察觉,你若有任何良知,都会让整个行为变得笨拙扎眼。
走了五分钟,姚辞就发现了那个跟得最贴的灵师。
他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,身材瘦削,穿着合身的休闲西装,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,手戴名表,一副港城年轻才俊的标准模样,保养得怡,只是慌乱急躁时深刻的抬头纹,曝露了他的真实年龄。
是他了。
姚辞再走了十来步,忽然从草丛中走出一只通体雪白的巨型犬,看不出犬种,蓝眼白毛,漂亮之极。
她怔住,本来没把一只狗放在眼内,可她习惯性地又定睛察看了一下,终於看出端倪来。
……嗯,现在问题来了,到底是什么让神犬下凡?
饶是淡定如她,也不禁暗吃了一惊。
很多文学作品酷爱把天界写成波谲云诡,尔虞我诈的地方,姚辞倒是清楚,他们大多处於各管各的状态,谁也不服谁,而且修为都牛到一个境界,神器是厉害,可天上谁家没放着几件神器?来人间还要通过‘神墓’,力量被约束的感觉绝不好受。
说白了,大家都是土皇帝,还宫斗个什么劲儿?
就在姚辞沉思期间,它发出了一声警告的低吼,模样冷峻,杀气满盈。
在零点一秒之间,她奥斯卡上身,蹲下来,声音温柔着急,就像真的把它当成了一只没有灵智的野狗:“小狗狗,你快躲回去呀,那个人在抓你。”
她叹气:“真是的,不就是想收服一只妖犬做灵宠吗?用得着打打杀杀的?你快走吧,这里我来解决。”
白犬愣住,凶狠相上多了分呆萌。
“快走吧,这里有我,强收你做灵宠实在太残忍了。”
姚辞目光坚定,白犬偏了偏头,果真垂首转身钻回了草丛。
不管出於什么原因,从天界到人间的神明力量都会被削剩三成,所以少有下凡的仙人,以致这只做派凶恶的小白犬以为这儿真有人打得过它,转身就走算是意料中事。
姚辞一边站起来,一边想:听说上头的人都知恩必报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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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德全一直都觉得自己运气不错。
六十年前,杜家出过一个灵师,他深信不疑是血脉的作用,於是把修炼灵力的方法写了下来,让后代每代修炼,可惜的是,在人类基因中,灵脉基础鲜有能遗传下来的,这修炼方法传了两代,都快被淡忘了,结果又幸运地出现了他。
凭籍着占卦之能,他在港城混得风生水起,赚得盆满钵满。
港城迷信风气盛行,风水师很受人尊重,但比起写运程书的几个名风水师,像他这种不爱出名,就爱赚钱的‘风水师’亦为数不少,而且更受富豪们欢迎,毕竟越神秘,越见不得光,在他们眼中就越灵验。
杜德全知道灵力除了用来卜算赚钱之外,还能炼长生术,像小说一样飞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