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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一章 新棉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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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韵儿说出的那个故事,是张是非所无法理解的,也是他无法去接受的,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荒诞,过于离奇了。

这个故事是梁韵儿的母亲讲给梁韵儿的,发生在那个模糊苦涩外加颠倒黑白的年代。

梁韵儿说,那时,知青返城刚刚结束,周胜男(梁韵儿的母亲)没有走,留在了这片她所热爱的,贫瘠而充满希望的土地。

要说这可真的是深山老林一亩三分地儿,张是非曾经无比向往的生活,虽然穷点,但是没啥,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过的快乐,能吃饱饭,其余的就不重要了,不过这一点在现在的社会也许不太可能,所以说嘛,凡事都是双刃剑,那时候的人虽然普遍都穷,但是心灵却很纯粹。

可是这样的故事往往都会半路说一句好景不长,张是非想到,这不废话么,要是一直这样下去能借钱么。

还真被他猜对了,梁韵儿喃喃的说道:“好景不长,在他们结婚三年以后,发生了一件事情…………”

梁韵儿说,听她母亲讲了,那是一个冬天,冷得惊人,天寒地冻的,在外面呆上一会儿脸都会被冻麻,当时山里人不像现在,烧煤都烧不起,试问一下连过年的时候才能炒俩鸡蛋,哪有闲钱买煤呢?

问题就在这里,不买煤,怎么取暖?只好按照老传统,上山捡柴火了。

听她妈妈口述,那是一个下午,欺压很低,由于当时都吃两顿饭,等吃过了饭后,已经是下午大概两点多了,多年的知青生活使周胜男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,干粗活干累活儿都是好把式,她见这快过年了,柴火有些不够用,便拿了根绳子和一把砍柴刀,准备上山检点柴火。

听她讲,当天是阴天,天色灰蒙蒙的,似乎又要下雪的样子,她的母亲穿好了棉袄扎好头巾便向那村外的荒山走去。

那是一处还没有开发的荒山,没有名字,夏天的时候山上有许多的野果,和菜蔬药材,所以当地人都称其为‘聚宝山’,山下有一处狐仙庙,据说是有名有姓的狐仙‘胡七灯’的洞府,狐七灯这个狐仙很有名,在东北各地都有其显灵的传说,按排行,仅次于大名鼎鼎的‘胡三太爷’三级,属于其同辈兄弟。

听老人讲,先前因为十年浩劫的关系,此狐仙庙也没有躲过一劫,被一帮年轻力壮五大三粗的红卫兵小将们给砸了,可是由于这庙结实,要说以前的人还这就不会偷工减料,一顿打砸下来,由于红卫兵战士们都是年轻的黄毛小伙儿,而且也没啥现代化的工具,所以忙活了半天,只是把那庙的石像以及顶棚给捅塌了,众人累的半死,便高声朗读了一遍[***]语录后散了,不过,从此狐仙庙便失去了香火,当时那可是真和谐,哪儿还有人敢来上香啊。

由于要过年了,所以基本上没啥人上山,周胜男在上山的时候路过那狐仙庙,忽然浑身一哆嗦,就觉得那小庙之中似乎有什么动静,但是她也没害怕,毕竟嘛,她属于留守知青,虽然文化程度不高,但是政治成分还是蛮纯的,将科学懂礼貌除四害打家雀(音:巧)的她根本不相信这一套,于是便也没在意,继续向那山里走去。

这山挺深,树林茂密,积雪很厚,周胜男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的,不过天冷也有好处,树木都被冻的很脆,不用费力就能折下来,忙活了半个多小时,已经弄了一大捆柴火,应该是够过年用了,周胜男用绳子将其扎好后往身上一背,然后就要下山,可是她这刚要走的时候,忽然听见旁边发出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。

她转头一看,嘿,原来是一只野兔子,活了吧唧的,挺大,看上去就跟个半大的土狗似的,周胜男一看这兔子,乐了,因为这兔子缺了吧唧的,后腿有伤,还挂着血丝儿呢,周胜男心想,这八成是因为下雪,这兔子恶急了出来寻食儿,被狼或者什么给掏了。

太好了,正愁过年没肉呢,这肉就送上门来了,要说放在平常,周胜男一定不会去追,毕竟人跑的再快也快不过兔子,可是这次可就不一样了,雪地捧着瘸兔子,看来这是老天爷要让她家过个好年啊!

想到了这里,周胜男便丢下了柴火,拿着那把砍柴刀追了上去,野兔虽然受了伤,但是速度还是很快,一时半会儿没有追上,不知不觉间,周胜男就跑到了这荒山的深处。

终于,那兔子失血过多,让周胜男追上了,拎着耳朵将它一把提了起来,周胜男这个开心,这下能过个好年了!

可就在这时,她好像又听到了什么声音,于是转头一看,只见那树林深处步履蹒跚的走出一个老太太,这老太太似乎有岁数了,腰都弓弓着,穿着一身花棉袄倒也挺喜庆,一个手住拐棍儿,一个手提着一个大布包,十分费力的在雪地里走着。

周胜男天生心地善良,见这老太太似乎很累,便慌忙将兔子别在腰里,然后上前搀扶这老太太,对她说:“大娘啊,这死冷寒天的你怎么在这大山里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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